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  澄清/招标异常

第2次浠水县中医院中医康复楼建设项目暖通工程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07 15:48:11

浠水县中医院中医康复楼建设项目暖通工程答疑

各投标人:

有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疑问,现回复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中第5条其他要求“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疑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17条规定“”不得通过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要求投标人出具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会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在某些情况下还会造成制造商垄断、操纵投标、围标、串标情况发生。建议此条删除;

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2条相关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经过充分调研,满足本项目空调设备品牌众多,没有限制竞争。并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一)中2.2.4 (1)条商务评分标准认证体系要求“具有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疑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项目为工程招标,此项要求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工程实施并无关系,建

议此条删除;

答:相关体系认证涉及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等内容,其采用“积极预防”的核心思想,鼓励和指导组织通过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以消除不良影响因素和最大限度地降低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在可行时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促进有益的社会影响,提高其社会责任绩效,努力使组织对社会更负责任。并无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的内容。

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一)中2.2.4 (1) 条商务评分标准项目管理团队中要求项目副经理“至少一项机电暖通专利技术”

疑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招标人“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此条不符合相应规定,建议此条删除;

答:本项目为暖通空调系统工程,对相关技术人员要求具备相关暖通技术方面的专利作为评分项,是对项目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评价,对保障工程质量有实际意义,并未限制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参加投标。

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一)中2.2.4 (1)条深化设计技术能力条款中要求“具有深化设计资质能力,有暖通空调、节能系统、综合管线及抗震支架等BIM优化设计软件不少于4件,同时有不少于4名BIM高级工程师,能够出具本项目机电暖通空调管线、抗震支架优化图纸,同时能够提供不少于1个机电暖通类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及暖通空调、抗震支架优化设计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并且至少提供一份中国软件评测中心(CETC)出具的测试合格报告”

疑问:本项目为主楼及附楼新风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并不涉及到项目的设计、设计软件的优化等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以“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来排斥潜在投标人,此条建议删除;

答:根据本项目图纸设计说明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进行深化设计。并未限制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参加投标。

5.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一)中2.2.4 (2)条技术评分标准施工方案中要求“并且至少提供一份中国软件评测中心(CSTC)出具的测试合格报告”

疑问:本项目为主楼及附楼新风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并不涉及到软件的安装;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以“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厦行无关”来限

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此条建议删除;

答:根据本项目图纸设计说明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进行深化设计,具有相关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提供佐证材料。并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6.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一)中2.2.4 (2)条售后服务中“具备GB/T2722-2011五星级服务认证”

疑问: GB/T2722-2011五星级服务认证注重的是服务的评价。本项目是工程招标,工程售后服务更加注重的是售后的响应速度和工程维修的实践操作能力,建议此条做出更改或删除;

答:售后服务体系为工程建设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切实有效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有利于工程系统的安全运行。

7.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一)中2.2.4 (2)条售后服务中“具有相关节能环保维修检测系统检漏装置相关专利技术”

疑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此条不符合相应规定,建议此条删除;

答:相关专利技术并不是资格条件,只是对售后服务技术水平的一种评价。并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8.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要求“机组运行重量不高于1002kg,机组高度不得超过2300mm”

疑问:这两个数据并无根据。若必须限定,建议结构专业计算机组所在位置地面承重,再做机组重量极限值限定,机组放置于屋面户外平台,并非需要机房,一般不存在超高限制。

答:机组重量、尺寸根据标人建筑载荷及空间要求设定,并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9.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要求“★制冷工况运行范围:制冷模式下环境温度0°C-43°C,冷水温度出水温度范围: 4°C -20°C,设备在上述温度区间内能正常运行(以产品样本明确表述为准)。

★制热工况运行范围:制热模式下环境温度-15°C- 35°C,冷水温度出水温度范围: 30°C-55°C,设备在上述温度区间内能正常运行( 以产品样本明确表述为准)。★制热效果要求:环境温度- 15°C时, 出水温度不低于38°C,环境温度-10°C时,出水温度不低于45°C,环境温度5 ~25°C时,出水温度可达到55°C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城市为湖北黄冈,项目地气象参数为夏季35.5°C,冬季-2.5°C。设计图纸中要求“风冷模块式热泵机组夏季提供温度为7/12°c的冷冻水,冬季提供45/40°C的热水”

疑问:根据供货要求判断,本项目为标准的风冷热泵机组,并非需要超低温供高温热水,制冷模式时也无须提供高温(20°C) 冷水,制热模式无须高温(55°C) 热水,0°C 是冬季时的温度,此时是冬季,应为制热模式,无须制冷。环境温度冬季不会低于-10度,更无须此时提供45度热水。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无疑拔高了对空调主机的要求,因此会导致机组空调主机设备成本增加,对于提升的那些功能造成浪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要求“噪音:标准机组在69 分贝以下,可提供进一步降低噪声的选项”

疑问:本机组由于其自身结构特点一般很少能达到69分贝这么低的要求,而且从机组自身没有降噪效果也微乎其微;建议:若要继续降噪,可在工程项目现场,增加噪音隔离墙体将机组与周边隔离开从而降噪。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要求“★水侧换热器:采用进口品牌高效板式热换器换热(材质不锈钢)。空气侧换热器:需采用V型换热器设计结构,降低占地空间。铜管采用内螺纹铜管,翅片采用亲水铝箔。”

疑问:换热器的形式有板式换热器和壳管式换热器等多种形式,形式不同并不会影响机组的性能,而且板式换热器需要经常维护清洗Y型过滤器,不然会堵塞。所以都各有优劣势,不能强制要求其形式,否则太具有指向性。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要求“控制器采用7寸大屏”

建议:因为此款机组控制器各个厂家都是标配,满足使用功能即可,无须刻意要求,额外增加成本,且可以要求尺寸还会限制厂家之间的充分竞争。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浠水县中医院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