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有投标人提出疑问,经研究,现对浠水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设计获奖情况(由设计单位提供)-“评审依据:凭获奖证书或奖牌图片复印件或扫描件。”因部分奖项无获奖证书或奖牌,只有获奖网站公示。请问是否可提供获奖网站公示截图证明材料及查询网址作为评审依据。
回答:可以提供获奖网站公示截图证明材料及查询网址作为评审依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设计获奖情况(由设计单位提供)-评审依据 修改为“评审依据:凭获奖证书或奖牌图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获奖网站公示截图证明材料及查询网址。”
问2、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不包含场平土方,需确定道路施工范围内项目场平与本标的界面(提供时间、高程、压实度、洼塘处理等)
回答:以本项目公布的初设文件或自行踏勘为准,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3、承包人建议书中设备方案中的设备是否为永久设备(如水泵、箱变等)?
回答:以本项目公布的初设文件为准。
问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285469205元。说明:1、勘察设计费为418万元(本项为固定费用,不作为竞争报价)。请问勘察设计费418万元是否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285469205元中?
回答:最高投标限价285469205元为工程费用,不包含勘察设计费418万元。
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其他内容不变!
浠水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