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浠水县船舶污染物接受转运码头改建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101SY-001001001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近3年,即交工验收时间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现澄清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近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现澄清为: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1)现金、(2)银行电子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三、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浠水县港航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