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人武部及月山还建房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101SZ-001001001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现澄清为: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1)现金、(2)银行电子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二、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