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孙家湖(永丰)泵站拆除重建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 金额:4 万元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知3.4.1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 金额:7 万元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