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创业二路及滨港路建设工程
投标保证金答疑公告
致各投标人: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保证金作如下答疑:
采用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递交方式及要求:
保函原件递交地点: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浠水县清泉镇闻一多大道148号)
保函原件递交的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7771983615
递交截止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要求:
1)采用银行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保函、保险凭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2)招标人收取保函、保险凭证原件时应当向投标人提供回执,并妥善保管保函、保险凭证原件;
3)开标时,招标人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收到的保函、保险凭证原件情况,并在开标记录中详细记录保函、保险的金额、有效期等信息;评标时,招标人将保函、保险凭证原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退还方式可查阅招标文件要求。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