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合同金额 1.5 亿元及以上(含 1.5 亿元)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应含绿化工程及河道治理)。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中标公告的网上截图,并附查询网址,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该项业绩无效。”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