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HBXS-202006SZ-011001001)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5.投标人业绩”:1、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含1亿元)市政基础工程(需含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业绩。
现变更为:1、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项目总投资额 1亿元及以上(含1亿元)市政基础工程(需含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业绩。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根据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