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HBXS-202006SZ-011001001)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最高投标限价”: 备注:本次招标控制价为政府投资估算价(215000000 元)下浮8% 后的折算金额197800000 元,各投标人以估算价为基础,将下浮率折算成金额进行报价,最终合同签约价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为基数,依据本次中标价格下浮率为下浮点数,最终确定合同价格,即最终合同价财评工程建安费X 1 下浮点数))+ 勘察设计费。
现变更为:备注:本次招标控制价为政府投资估算(215000000 元)下浮8% 后的折算金额197800000元,各投标人以估算价为基础,将下浮率折算成金额进行报价,最终合同签约价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为基数,依据本次中标价格下浮率为下浮点数,最终确定合同价格,即最终合同价=财评工程建安费×(1-下浮点数)+ 勘察设计费。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根据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