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芦河港生态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HBXS-202006SZ-011001001)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5.投标人业绩”: 1、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合同金额 1.5亿元及以上(含 1.5 亿元)市政基础工程(需含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2、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5亿元及以上(含 1.5亿元)市政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书。
现修改为:1、设计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合同金额 1亿元及以上(含 1 亿元)市政基础工程(需含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2、施工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亿元及以上(含 1亿元)市政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1、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5-6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备注: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现修改为:1、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5-6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备注: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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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根据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