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人武部建设项目(主体)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HBXS-202005FJ-00200100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涉及近五年的”。
修改为:近三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在1100万元以上的或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公用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增相关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