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均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4月09日至2020年04月15日24:00时止”修改为“2020年04月09日至2020年04月20日24:00时止”。
其它内容不变。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