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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招标异常]第4次黄冈市浠水县小集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泉镇片区、丁司垱镇片区总承包(EPC)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08-06 09:04:59

黄冈市浠水县小集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泉镇片区、丁司垱镇片区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现回复如下:

疑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3中提到,今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是指环保工程设计业绩(1000万元以上); 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信业绩评分,企业业绩一栏中描述为“投标人近五年每增加一项合同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环保工程设计业绩......”。 以上两处对于业绩要求的表述不一致,现不明确1000万的业绩,是指设计项目的工程投资额,还是设计项目的设计合同额(设计费)。 是否能进一步明确此项内容?

答:设计业绩金额是指工程投资额。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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