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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区公共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与相关服务监理与相关服务评标结果信息

发布时间:2021-01-13 14:56:12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S-202012QG-006001001
一、招标概况
    浠水县城区公共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与相关服务监理与相关服务浠水县城区公共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与相关服务监理与相关服务于2020年12月19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01月12日在市民之家开标3室开标,并于2021年01月1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1.08 1.08 1.13
质量(如有) 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规定标准;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规定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规定标准,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5 365 36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熊国利 陈东明 吴凌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41004715 42002472 41001050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18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8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13635898999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13 号
  联系人:高彩平
  电话(传真):13807255758
3.行业主管部门: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 287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4233198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浠水县旭日路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传真):0713-4267110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