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市民之家玻璃采光顶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SJY20190128001
一、招标概况
浠水县市民之家玻璃采光顶工程于2019年1月30日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施工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于2019年2月2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万安实业有限公司 |
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116063.96 |
2134822.54 |
2165551.85 |
招标控制价(元) |
2424988.05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日历天) |
50 |
50 |
50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人安全生许可证 |
(粤)JZ安许证字[2017]021570延 |
(豫)JZ安许证字[2012]012280-04 |
(陕)JZ安许证字[2005]000261-10/01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聂迪青 一级建造师 粤144101117151 |
陈职 一级建造师 豫141111109706 |
冯少静 二级建造师 陕261111227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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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1日。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47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 13635898555
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彩虹大道269号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传真): 0713-4899666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传真): 0713-4267773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