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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洪山工业园破堰祠大畈排水涵施

发布时间:2012-06-18 00:00:00

浠水经济开发区洪山工业园破堰祠大畈排水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经济开发区洪山工业园破堰祠大畈排水涵工程 已由 浠水县发改

局以浠发改投资[2011]173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

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经济开发区洪山工业园,计划投资约 1500 万元

(以拦标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2 年元月 17 日,工期 24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

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

内的;

3.2.5 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1 12 19 日至 2011 12 23 23:59 时前均可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1

12 23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叁拾万元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 12 23 23:59 时。

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

效。凡 2011 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基本账户)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进入网上投标

系统。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

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

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

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

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

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

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

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

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

提交保证金等。

5.4.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

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截止时间为 2012 年元月 10 日下午 14 时整。本项目资格

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县招投标办记入

不诚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

递交(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价款的 10%

7.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 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郑重提醒:凡 2011 年度在我县投标但尚未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企业,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浠水县招

投标办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是否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将作为审查投

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浠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洪山工业园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55

编:438200 编:438200

人: 人:董芳

话: 真:0713-426714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话: 0713-4267871

真:0713--426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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