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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散花镇散花大道改造大修工程

发布时间:2012-04-19 00:00:00


浠水县散花镇散花大道改造大修工程
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本项目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于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依法进行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散花镇散花大道改造大修工程 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散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浠水县散花镇人民
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 浠水县散花镇 ,全长 4.404 公里。计划投资约 550 万
元(以拦标价为准);
2.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招散花大道扩建大修部分,剩余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类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 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申请人于 2012年 4 月 20 日至 2012 年 4 月 24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名。
5.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贰佰元整)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
资料下载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4 月 24 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及诚信保证金 40 万元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4 月 24 日 23:59 时。
2012 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
可证(基本账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4 网上答疑:201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1:00 时整。
5.5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5.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进入网
上投标系统。
5.5.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
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
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
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5.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
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5.4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
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通过
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
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
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
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
为废标)。
5.5.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
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5.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5.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5.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8:30 时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
交。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县招投标办记入不诚
信档案。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
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法人亲自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予以评分)。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7.2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文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服务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提醒:凡 2011 年度尚未在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企业,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相关承诺书,是否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将
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散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
地 址:浠水县散花镇散花大道 8 号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 241 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汪先生 联 系 人:李泳
电 话:13092746858 电 话:15171639096
传 真: 传 真:0713-423800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日 期: 201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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