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GC201145H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鄂发改农经【2011】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投资 ,预计投资 约480 万元。招标人为 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对本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 浠水县竹瓦镇柳界公路沿线 。建设项目为: 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纸及清单所涵盖范围 ,本工程设立 壹 个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含叁级)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三级项目经理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人不接受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加盖印鉴后随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5.1 请申请人于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为 5.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万整(壹拾万元整),在 5.4 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 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导致废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凡2011年度在我县投标但尚未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是否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将作为审查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浠水县丽文大道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69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阮向阳 联 系 人:徐伶俐 电 话:13593670365 电 话:13697144768 传 真: 传 真:0713-424213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0713-426793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 号:420016766390530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