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一河两岸回迁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一河两岸回迁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与相关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8-421125-47-03-045113/4/5/6/7/8/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浠水县清泉镇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3万㎡ (县委片区、南门菜场片区、建豪片区、民政局A片区、民政局B片区、老人武部片区、轴承厂片区等七个片区)
2.3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与EPC总承包工期及质保期同步(以开工令为准)
2.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10亿元,(以审计预算价为准)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EPC总承包中标价的0.7%(本项目以费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2.6 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全过程监理服务,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需提供近连续六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必须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总监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承诺书),本项目不设总监代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子公司、分公司投标。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 .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5.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5.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5.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5.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5.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5.6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6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www.xsggzy.org.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www.xsggzy.org.cn ,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254)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上午09:30时。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持法人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高农大厦23楼
邮 编:438200 邮编: 430077
联 系 人:鲁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13-4289289 电 话: 1362861615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2018 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