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 2014 年度土地治理第二批项目巴河镇明洲大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 2014 年度土地治理第二批项目巴河镇明洲大畈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已由 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以 鄂农办发【2014】91 号 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涉及明洲、胡畈、群风、
洪岗、汤铺五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约 0.5 万亩,计划总投资约 600 万元(以
招标控制价为准),拟划分 3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5 年 1 月,工期 12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建设标准
及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建设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
业;
3.1.2 具有本项目同类工程业绩;
3.1.3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类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
3.1.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5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限内的;
3.2.5 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
在限制期内的;
3.2.6 在 2012 年度新铺大畈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中标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投
标;
3.2.7 在浠水县 2014 年度汪岗镇栗寺大畈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中标企业
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3.2.8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6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
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清单下载的
截止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26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人民币 120000 元),从网上提交,
截止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26 日 23:59 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保证金,逾期无效。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
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
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
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
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
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
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
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
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
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
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
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网上注册、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网上交易大厅办理指
南,(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本项目拟划分 3
个标段,并实行集中报名,系统统一划分标段。报名截止时间后 24 小时内,系
统自动划分标段,原则上平均分配,出现差额时,系统自动随机分配。标段分配
情况投标人须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企业注册邮箱,自行查询本企业所属
的标段。
5.4.8 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
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9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 止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
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并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必须由企业法定
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同时参加,中标后项目从施工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必
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参加。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场
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2 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一名固定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
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7.3 本项目中标后必须接受县政府投资稽查专班检查,对缺岗人员(项目经
理或施工员)实行 5000.00 元/人次扣款,并记入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7.4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方式(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
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距离远近,市场
材料价格涨跌;人工费变化以及未完工验收前水毁工程的修复等,一律不作考虑。
7.5 各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招标人公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内容施工,不得变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工作内容,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变
更均无效。
7.6 泵站设备和树苗必须由甲方和乙方代表共同集中按设计的标准和规格
进行采购。
7.7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8 特别提醒:
7.8.1 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事指南”。
7.8.2 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混凝土搅拌站和一体机施工条件及技
术,在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定施工合同之前,各标段中标人必须组织具有全自动渠
道现浇施工经验的专业队伍和机械(全自动渠道现浇机)进场,否则招标人有权
不签订施工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3469929882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