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已由浠发改【2014】2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费为 政府投资,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散花镇团林岸村。项目设计总规模为5万吨∕日,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实施规模日处理污水2.5万吨,一期工程服务面积17平方公里,建设污水井4座。一期工程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8000万元,管网10000万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约为施工中标价的1%。(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监理期限:①施工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且监理人员进场开展监理工作开始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②总工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结束。
2.3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期内的施工、验收及保修期间的监理工作。
2.4工程质量标准为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及本招标范围内的整体工程均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设计、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3.1.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5 年 5 月21日至 2015 年 5月27日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付款领取。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 元。(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009773(虚拟账号)) 截止时间为:2015 年5月27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电话:0713-4108463),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上午9:00时。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亲自递交并参加开标会,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法人送达的,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 。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sggzy.or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散花镇桥头街18号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15342376291 电 话: 0713-424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