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浠水县绿阳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鄂土资发[2009]118号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招标人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湖北省浠水县绿阳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地处绿杨花岗岩矿矿区内,治理总面积为18.16km2 ,本项目工程预计投资为1000万元,监理费预计为30万元。主要监理内容包括削坡工程、浮石清理工程、拦渣工程、格构锚护坡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应为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地质灾害治理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3凡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的方法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22日至2010 年7月28日止,每日上午 8:30时至11 时,下午2:3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原件等提出报名申请。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包括投标报名、踏勘答疑、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的监理工程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整,递交截止时间为7月30日下午4:30时止。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基本帐户。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
5.4 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凡2010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须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如企业基本帐户发生变更,须提供有关有效证明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0 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3日下午5:30时止,地点为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400元,图纸制作费6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9日上午8:30时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前递交。
7.2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10]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浠水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 址:浠水县建设局对面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王国胜 联 系 人:邓又春
电 话:13636067614 电 话:07134263748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投标保证金账户:账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账 号: 42001676639053000617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