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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南廉租房附属工程(道路)施工

发布时间:2012-10-17 00:00:00

城南新区廉租房附属工程(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南新区廉租房附属工程(道路) 已由 浠水县人民政府 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城南新区廉租房小区内,属住宅小

区道路,设计车速 40km/h,计划投资约 260 万元(以拦标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2 11 1 日,工期 75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

目经理;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限内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2 10 18 日至 2012 10 22 23:59 时前均可在

网上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

截止时间为: 2012 10 22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诚信保证金 贰拾万元,合计 贰拾伍万元

一并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2 10 22 23:59 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逾期无

效。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 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

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

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

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

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

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

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

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直接通过企业网银

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

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结算

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

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截止时间为 2012 10 27 日上

8:30 时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报县招投标办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拟派本项目的

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本招标项目由

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

价的 5%(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

人支付。

7.4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

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

易网“办事指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55

编:438200 编:438200

联系人:鲁平 联系人:吴海

话:0713-4289345 真:0713-426714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话:0713-4267871

真:0713-426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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