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月湖、高低湖、桂坳河出口三个节制闸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月湖、高低湖、桂坳河出口三个节制闸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浠水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浠水县。计划投资约1385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计划工期:总工期180天。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名称:第1标段:浠水县月湖、高低湖、桂坳河出口三个节制闸工程施工;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次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5)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7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水利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23:59时。
4.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付款领取(个人网银支付)。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400元。详见www.xsggzy.org.cn[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067281(虚拟账号),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时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5.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6.其它事项说明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6.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6.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6.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6.5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每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组织计划进度后,方可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量验收计量报告及工程款支付资料。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和签字认可并通过相关程序审批后,由发包人付月进度合同价款的60%;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完成结算及决算审计后,再支付结算价款的30%;余下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两年)满后,无任何质量缺陷即无息付清。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水利局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建设路13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13-42420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号楼6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7-8722832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