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洪山工业园发展大道北(电子科技园)姚岭排水管道工程
发布时间:2014-04-18 00:00:00
浠水县洪山工业园发展大道北(电子科技园)姚岭排水管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洪山工业园发展大道北(电子科技园)姚岭排水管涵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浠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洪山区工业园发展大道北侧,该工程排水管涵长616米,及外接管10米。采用D1200二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主要建设内容为:管道、检查井等计划总投资金额约159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5月5日(以开工令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注册地在浠水县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1.5 本招标项目将使用商务诚信评标法,投标申请人必须加入浠水县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库,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否则将不参与评审。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月18日至 2014年4 月23日23:59时前均可报名。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 3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23:59时。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 。一并由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23:59时。投标保证金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凡2014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4.4.1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4.4.2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4.4.3只有开通了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4.4.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建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4.4.5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或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4.4.6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4.4.7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
交保证金等。
4.4.8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4月 29日下午15:00点,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5.3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7.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成交通知书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4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6特别提醒:
投标人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据“关于建立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中办理企业入库相关程序,入库后的企业系统自动形成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招标项目中诚信综合评价的计分依据。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建设路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戴先生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13317502867 电 话: 0713-424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