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白莲镇财政所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白莲镇财政所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浠水县发改局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白莲镇财政所,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白莲镇财政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白莲镇。建设项目为:浠水县白莲镇财政所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本工程设立 壹 个标段,预计总投资约110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资格审查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3凡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5.1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1月10日至 2011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2时30 分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原件等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踏勘答疑、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整),在 2011年1月18日下午16 时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 4200167663905300061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凡2011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5.5参与报名后,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6 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年1月2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价款的10% 。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建设信息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白莲镇财政所 代理机构: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 地 址:浠水白莲镇 地 址: 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 邮 编: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系人:高庆 联 系 人: 黄小平 电 话:15072822104 电 话: 15072839040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号:42001676639053000617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