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策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SJY2017041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策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已由浠发改农经【2014】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移民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移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建设内容包括湿地保护工程和湿地恢复工程两大类。清除有害物种20公顷;水生植物恢复25.5公顷;退鱼还湖面积57.1公顷;鸟类栖息的恢复45.9公顷;鱼类增殖流放34万尾;引江入湖江湖连通主港道疏浚工程3.078万立方米等。计划投资约2379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工期2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应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外省企业需遵循湖北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条的规定。
3.1.2应具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应包括黄冈市地区。
3.1.3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5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上午8:00至下午23:59分。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领取。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29896 ,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启用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及纸质投标文件双轨运行模式。即投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下载招标文件(.ZSZF),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其中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不加密的刻录光盘,密封后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带好公司CA锁参与开标。
6.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上午9: 30时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4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应严格管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本项目中持证执业,不得缺席,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如发现违规,将进入浠水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黑名单,并没收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7.5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至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7.6凡是开标现场未携带企业CA身份锁的,一律作放弃投标处理。
7.7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7.8本项目的付款方法:本工程付款采用无预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累计支付至75%后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审计结论下达后支付工程价款的20%,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审计结论下达后的第二年的对应日支付。(建设期和付款期内不计利息)
7.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移民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路丽文南路525号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郭女士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3907252051 电 话: 0713-4846555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0713-426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