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浠水县北城新区四桥北新还建点土方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北城新区四桥北新还建点土方工程 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北城新区四桥北,该地块平整面积为30245.9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本次招标范围是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类贰级以上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住建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请申请人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为2013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报名时必须是法人携带资料报名,其它人报名均不受理。 5.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及图纸制作费共500元,在报名时缴纳,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在 2013年9 月 16日下午16:0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帐号: 1765010104001098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下午15:00时。 6.2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送达,可委托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件将在开标后由监督部门送至发证机关审核。 7.2投标人曾被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专班下达扣款通知的予以扣分。 7.3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67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3307250868 电 话:0713-424213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日 期: 2013 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