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重新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属土地治理项目,预计投资 200 万元。招标范围详见规划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涵盖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清泉镇、兰溪镇、丁司当镇;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确定的该类项目建设标准及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建设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工程内容为路桥工程,本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路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3.5 凡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3.6凡在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未竣工验收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及确定中标人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以合理低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1年 元 月 19 日至 2011年 元 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在招标中心已经备案的可以不提供)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取消投标资格外还将依规依法予以处罚。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2月14日上午 9:00时,地点为: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公司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如不按时到达签订合同者,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建设信息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地址:浠水县新华正街241号(老外贸局2楼) 联系人: 电话:0713-4267650 电话:0713-4238006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电 话: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1、账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3、帐号:420016766390530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