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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北城新区月湖小区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9 00:00:00

1.招标条件

浠水县北城新区月湖小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西侧、红烛路北侧,建设规模约1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壹亿元,本次监理招标拟划分为五个标段,确定五个监理单位,其中:

第一标段为2号楼、5号楼、9号楼、13号楼,建筑面积小计约2.11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为3号楼、7号楼、11号楼、15号楼,建筑面积小计约2.09万平方米;

第三标段为18-1号楼、18-2号楼、21-1号楼、21-2号楼、22号楼、23号楼,建筑面积小计约2.14万平方米;

第四标段为16号楼、17号楼、19号楼、20号楼、1号楼、6号楼、10栋楼、14栋楼,其中1号楼、6号楼、10栋楼、14栋楼只做桩基工程,建筑面积约小计1.75万平方米;

第五标段为4-1号楼、4-2号楼、8号楼、12号楼,建筑面积小计约1.85万平方米;

各标段监理费为固定价即为各标段中标金额的1.6%

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3凡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5.1 请申请人于2012101920121025(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14:30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等参与报名登记。

5.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 ,在2012 11 8 16时前一次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浠水支行;账号:10053763535001000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凡2012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5.4 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或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记入县招标办不良行为记录。

5.5 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导致废标。

 

 6.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与递交

6.1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时间为 2012 1019日至 2012 1025日,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 400 元,图纸制作成本200元,合计6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2 1112日上午 8:30时,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项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5 万元,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支付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代理机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北路      地址:洪山区东湖路181号(楚天181文化创意产业园A2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508655600                  电话:13667175913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话: 0713-4267871

  真:0713—426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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