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新华正街、宪司坳街、十字横街路面改造工程
第二次招标公告
浠水县新华正街、宪司坳街、十字横街路面改造工程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已
进行第一次开标,经评委会第二次评审,否定全部投标,按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意见重新组织招标,现进行第二次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新华正街、宪司坳街、十字横街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浠水县
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浠水县清泉镇老城区,路线全长约 2500m。主要内容包括道
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投资约为人民币 14233938.02 元(招标控制价)。
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3 年 8 月,工期 24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相应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限内的;
3.2.5 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
在限制期内的。
3.2.6 在本项目第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涉嫌违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
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3 年 8 月 3 日至 2013 年 8 月 9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
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
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9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诚信保证金 120 万元,合计 150 万元一
并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8 月 9 日 23:59 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逾期无
效。凡 2013 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
农业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
或中国农业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
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
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
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
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高
级版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
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
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
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或中国农
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26 日下
午 3:00 时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
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记入不诚信行为。
6.3 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
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
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证件核查: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的建造师及“五大员”证件
的原件送发证机关核查。
7.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按相关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
付。
7.3 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文件收
取,由中标人支付。
7.4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
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事指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邮编:438200 邮编:438200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13227353775 电话: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