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浠水县金辉苗木专业合作社苗木基地示范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金辉苗木专业合作社苗木基地示范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地点位于浠水县巴河镇,投资约190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2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且注册地在浠水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5日23:59时。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付款领取(个人网银支付)。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叁万捌仟 元整(人民币:38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068582 截止时间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启用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及纸制投标文件双轨运行模式。即投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纸制投标文件(正本一套)现场递交。下载招标文件(.ZSZF),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其中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不加密的刻录光盘,密封后与纸制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带好公司CA锁参与开标。
6.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电话:0713-4267871),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 22日上午9:30 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4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一名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7.5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至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7.6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付款采用无预付款方式,承包人每月按工程的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60%;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再支付工程款30%,余下10%合同价款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7.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巴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巴河镇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熊先生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 话: 13647137625 电 话: 13597605990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