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一河两岸”景观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一河两岸”景观工程 已由 浠水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浠水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浠河两岸,岸线长度A区北岸
2.2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以开工令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是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4.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包括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4.3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500 元,图纸制作费300元(电子版),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合计壹佰万元,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6.2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其它事项说明
8.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8.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8.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3号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5号
邮编:438200 邮编:438200
联系人:徐晓明 联系人:占萍
电话:0713-4241653 传真:0713-4267148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