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北城新区清泉路、横舟路、揽月路、月水路道路交通标志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北城新区清泉路、横舟路、揽月路、月水路道路交通标志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人为 湖北省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浠水县北城新区清泉路、横舟路、揽月路、月水路道路交通标志牌安装(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北城新区清泉路、横舟路、揽月路、月水路道路;
2.2、本次招标交通标志牌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项目清单、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及相关补充说明,计划投资约人民币283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双方以书面联系函形式确定供货之日起60日历天(30日历天供货,30日历天安装)内安装到位;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含公路安全设施)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己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10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应提供2018年的社保证明及2018年劳动合同为证);
3.1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2日23:59时网上登录(www.xsggzy.org.cn)报名后免费领取.
4.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42001676639053000617-000036)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为 2018年5月16日下午14:30至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申请人报名及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5.4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本项目受权委托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5.5开标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5.6开标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本次招标公告在 www.xsggzy.org.cn 上发布。
招标人:湖北省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系人: 谭先生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18186365669 电 话: 0713-4435999 18871361253
2018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