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兰溪镇卫生院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兰溪镇卫生院综合楼工程 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会浠发改投资[2009]5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兰溪镇卫生院,建设
资金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兰溪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兰溪镇。建设项目为:浠水县兰溪镇卫生院综合楼
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本工程设立壹个标段,预计总投资 100 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
三级项目经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
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
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浠水县招投标办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
标申请人报名。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
5、申请人须知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6 日 18 时前进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
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
上报名,下载招标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
网上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 网 上 报 名 : 投 标 人 须 登 录 浠 水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www.xsggzy.org.cn/),进入网上投标系统。
②投标企业网上注册:我县的网上招投标实行开放式注册,但投标人必须先
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
建设银行的,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须到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
结算账户且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③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企业注册。
④招标文件资料和投标保证金分别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银支付,只有支
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
成功。
⑤下载图纸:图纸采用 pdf 格式,投标人安装 pdf 阅读软件即可阅读。招标
人或代理公司须安装软件 pdffactory,在 autocad 中选择打印,打印机选择 pdf
打印,将生成的 pdf 格式提交给中心。投标人须安装软件 pdffactory,在 autocad
中选择打印,打印机选择 pdf 打印即可。
⑥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6 日登录浠水县公
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
6.2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包括投标文件的递交。
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直到本招标项目结束或中标
完工前,不得更换该建造师)。
6.3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银支
付,否则无效),售后不退,
6.4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 万元整(贰万元整。中国建设银行
企业网银支付,否则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第一支付渠道必须为投标企业的基本
账户(截止时间 2011 年 10 月 20 日 18:00 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
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先将投标保证金
从基本账户转至在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通过结算账户企
业网银提交,并将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结算账户的转账或汇款
凭证原件随同投标文件原件一同提交,否则无效。
6.5 参与报名后,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除不可抗力外),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6.6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导致废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8:30 时,地点为: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
7.2 投标文件必须由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建造师
证、法人委托原件亲自送达,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它事项说明
8.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 合同价款的 10% 。
8.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8.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 号收取,由中标人
支付。
郑重提醒:凡 2011 年度在我县投标但尚未签署《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的
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第二代居
民身份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到浠水县招投标办签署《投标企
业法人承诺书》。是否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将作为审查投标人资格
的必要条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卫生院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兰溪镇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82 号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 人: 孟玲琍
电 话:13971732144 电 话:0713-4899666
传 真: 传 真: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二 0 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