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散花镇新农村试点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GC201139H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散花镇新农村试点土地整理项目已由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属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约1万亩,投资额约25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1800万元),拟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涵盖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散花镇天井湖村、沙洋湖村、新庙村;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规划设计要求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应为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2007年和2008年备案公示且不在处罚期间的土地开发整理施工企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人员)或三级项目经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凡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报名方式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5.1 请申请人于 报名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制作成本费1400元 ,共计1800元,售后不退。 5.2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万元整),在 2011年7月15日下午16:0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浠水支行,帐号:10053763535001000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凡2011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浠水县招投标办登记备案。如企业基本帐户发生变更须提供有关有效证明原件。 5.4 参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故不送达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6、标段划分方法 6.1 本项目招标一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原则上按平均分配各标段投标人家数,不能平均分配时按造价大小由招标人确定各标段投标人家数)。招标人将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标段。 6.2 确定标段的时间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它事项说明 8.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 8.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8.3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提醒:凡2011年度在我县投标但尚未签署承诺书的的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公司印鉴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县招投标办签署相关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址:武汉友谊大道千禧名苑1#楼5、6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7134243645 联系方式:15927511037,15827314383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713-4267871,传真:0713--4267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