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二分局办公楼改造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二分局办公楼改造装饰工程已由黄地税函{2015}14、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浠水县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浠水县清泉镇。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涵盖范围。基本情况为:地方税务局一分局、二分局办公楼改造装饰工程,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 109.7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投标申请人报名。
3.4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10日23:59时前均可在网上报名。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付款领取。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 元。(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1814073138000011940 (本项目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截止时间为:2015 年 7月17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 下午15:00 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本招标项目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7.5本项目中标后必须接受招标人不定期检查,对缺岗人员(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实行5000.00元/人次扣款。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713-4225602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713-4899666
地 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82号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713-4267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