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细响水河等 11 座一般小 2 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细响水河等 11 座一般小 2 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三分之一省补助资金和三分之二地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小型水库除险
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石门关、伟大、芦家冲、鸡鸣尖、东风、高一、细响水河、
水口冲、芦子山、大兴冲、田家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内容:坝体设施、输水设施、溢
洪设施及其他设施处理。
计划工期:240 个日历天,投资约 1100.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
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业绩。
(4)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
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
有效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拟派技术
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
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7)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
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
记表人员相符。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
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浠水县水利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
限制期内的。
3.3 本招标项目将使用商务诚信评标法,投标申请人必须加入浠水县施工企业诚信综
合评价体系库,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否则将不参与评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申请人于 2015 年 1 月 6 日至 2015 年 1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时前均可报名。
4.2 本项目每套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叁佰元整)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
纸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 月 12 日 23:59 时。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 150000.00 元)。从网银提交,截止时间
为:2015 年 1 月 12 日 23:59 时。
凡 2014 及 2015 年度首次参与浠水县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
可证(基本账户)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进入
网上投标系统报名。
(2)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
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
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
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
网银)。
(3)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
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提交
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
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
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
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
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
农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支
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6)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7)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
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8)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
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 9:00 时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人报名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5.3 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持第二代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委托书原件(不须密封,持证递交)递交投标
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6 其它事项说明
6.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6.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文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6.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6.4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5 特别提醒:
6.5.1 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
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6.5.2 投标人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据“关于建立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试行)的通知”中办理企业入库相关程序,入库后的企业系统自动形成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将作为招标项目中诚信综合评价的计分依据。
6.5.3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拟派驻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废
标处理。
6.5.4 中标后必须接受县政府投资稽查专班检查,对缺岗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实
行 5000.00 元/人次扣款,并记入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
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和《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建设路 13 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713-424205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国光大厦 A 座 10 楼
联 系 人:刘女士、李先生
电 话:027-87597275
传 真:027-87597401
电 子 邮 件:2059949861@qq.com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201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