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高湖还建小区(一期)工程重新招标预公告
浠水县高湖还建小区(一期)工程已由浠发改投资{2013}177 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浠水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该项目建筑面积
约 91130.65 平方米,投资约 15000 万元。于 2014 年 5 月进行了施工
招标,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失败,现准备对该项目组织重新招标,
预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
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实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近三年度有单项不低于 1.5 亿元合同价的房屋建筑工程经验
或近三年承建过单项工程 10 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壹级建造师;工程施工技
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建设期内不支付工程款;
2、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 40%,余下工程
款由甲方分两年还清,每年各偿还工程款的 30%。
3、本项目将于近日发布施工招标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咨询。(预公告时间从即日起至 2014 年 10 月 29 日止)。
4、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学堂路
联系方式:潘先生(0713-4289289) 手机: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82 号
联系方式:孟女士(0713-4899666)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201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