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项目于 2014 年 9 月 9 日至 2014 年 9 月 13 日发布招标公告,在报名截止之日有效投标人
不满足三家,经报相关部门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急救中心医技辅助用房-暖通及通风安装工程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
革局浠发改社会【2013】1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 国家
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人民医院院内,计划投资约 128 万元(以招标
控制价为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吊顶式新风机组(六排管、两管制)12 台,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两管制)159 台】;
2.3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 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
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至 2014 年 9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前(节假日不休息),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二楼(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加盖公司印章
的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报名。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制作费共 400 元,在报名时缴纳。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贰万伍仟元 ,在 2014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6:30 分前一次性提交
(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
营业部,帐号: 181407312920008634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
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5
时,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5.3 原则上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
会。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
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7.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
7.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支
付。
7.4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5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浠水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车站东路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67 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裴小牛 联 系 人: 郭艳宏
电 话: 13872015440 电 话: 0713-424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