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清泉镇环城社区业务综合楼工程 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清泉镇环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浠水县清泉镇环城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浠水县清泉镇车站路。工程概况:社区业务综合楼一栋,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80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涵盖的范围,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类别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三级项目经理 资格。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3.3 各投标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壹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申请。
3.4 凡在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投标报名办法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5.1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1 月 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对面)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等参与报名登记。
5.2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踏勘答疑、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整(伍万元整),在 2010年 11 月 9 日下午16时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基本帐户。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凡2010年以来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浠水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如企业基本帐户发生变更,须提供有关证明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 1 日至 2010年 1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参与报名后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并记入企业不诚信档案。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 11 月 22 日上午 8:30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 400元,图纸制作费8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其他说明的事项
7.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2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浠水县建设信息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泉镇环城社区居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 地 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邮 编:438200 邮 编:438200
联 系 人:何贵军 联 系 人:周金志
电 话: 电 话:13907252535
传 真: 传 真:(0713)426714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 http://www.xsggzy.org.cn/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号:42001676639053000617
2010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