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团陂镇华桂至界河桥公路改建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浠水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境内,建设规模为:团陂镇华桂至界河桥公路,起点华桂,终点界河桥,全长7.32公里。按三级公里标准进行路基拼宽及路面改造,路基宽9米,行车道宽7米,并完善沿线排水及安全设施。计划投资约26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范围;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1.5在信用中国官网不能有不良或失信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
5.1领取时间:2018 年 4月19日至2018年 4 月24日23:59分止 。
5.2.领取方式: 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免费领取。
5.3 (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5.4 报名后未同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
6.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招标人将拒收。
7.
7.1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否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7.5人脸识别考勤制度 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接受全过程跟踪监管。
7.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 联系方式
招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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