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15年团陂镇毛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浠水县2015年团陂镇毛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鄂农办发【2015】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团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浠水县团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团陂镇,涉及毛畈、方伯祠、樟树湾、凤形地、大塘角、卓家冲、罗地、花园、虎形、团溪、郭港、杨寨、帅铺十三个村,项目建设规模约 1.75 万亩,计划总投资约22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拟划分 8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5 年 10月,工期 120 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建设标准及 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建设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提供近三年内(201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业绩或小农水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证明原件、施工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评审不合格。
3.1.3 须提供混凝土搅拌站和一体机的证明,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评审不合格。
3.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5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 CA 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限内的;
3.2.5在 2014 年度巴河镇明州大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3.2.6在浠水县 2014 年度汪岗镇栗寺大畈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中标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3.2.7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5 年 9月18日至 2015 年 9月24日23:59分止。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报名后付款领取。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400.00 元。(详见(www.xsggzy.org.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1814073138000022225 (系统生成虚拟账号);截止时间为:2015 年 9月24日 23:59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0月 16日上午 9:00 止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并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同时参加,中标后项目从施工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参加。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7.2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3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一名固定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终止合同并计入不良诚信记录。
7.4本项目中标后必须接受县政府投资稽查专班检查,对缺岗人员实行 5000.00 元/次扣款,并记入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7.5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方式(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距离远近,市场材料价 格涨跌;人工费变化以及未完工验收前水毁工程的修复等,一律不作考虑。
7.6 各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招标人公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 施工,不得变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工作内容,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变更均无 效。
7.7 泵站设备和树苗必须由甲方和乙方代表共同集中按设计的标准和规格进行采购。
7.8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9在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定施工合同之前,各标段中标人必须组织具有全自动渠道现浇施工经验的专业队伍和机械(全自动渠道现浇机)进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签订施工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团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团陂镇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67号
邮 编: 438200 邮 编: 4382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5972803337 电 话: 0713-424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