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北城新区月湖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北城新区月湖小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浠发改投资[2012]14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西侧、红烛路北侧,建设规
模约 12 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壹亿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拟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 2 号楼、5 号楼、9 号楼、13 号楼,建筑面积小计约 2.11 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为 3 号楼、7 号楼、11 号楼、15 号楼,建筑面积小计约 2.09 万平方米;
第三标段为 18-1 号楼、18-2 号楼、21-1 号楼、21-2 号楼、22 号楼、23 号楼,建
筑面积小计约 2.14 万平方米;
第四标段为 16 号楼、17 号楼、19 号楼、20 号楼、1 号楼、6 号楼、10 栋楼、14 栋
楼,其中 1 号楼、6 号楼、10 栋楼、14 栋楼只做桩基工程,建筑面积约小计 1.75 万平
方米;
第五标段为 4-1 号楼、4-2 号楼、8 号楼、12 号楼,建筑面积小计约 1.85 万平方米;
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所涵盖的范围(其中第四标段中 1 号楼、6 号楼、
10 栋楼、14 栋楼只做桩基工程);
2.3 计划工期:240 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
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
内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招投标办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2 日 23:59 时前均可在网上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截止时间
为 2012 年 10 月 22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诚信保证金壹佰万元,合计壹佰贰拾万元一并从网
上提交,截止时间 2012 年 10 月 22 日 23:59 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逾期无效。
5.4 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进入
网上投标系统。本项目实行集中报名,系统统一划分标段。报名截止时间后 36 小时内,
系统将自动划分标段,原则上平均分配,出现差额时,系统自动随机分配。标段分配情
况投标人须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企业注册邮箱,自行查询本企业所属的标段。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
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
业银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
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
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
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才能在浠
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
银行企业网银提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
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 3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
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
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
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
支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等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
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8 日上午 8 时 30 分整。本
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县招投标办记入不诚信档案。
6.3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本招标项目由法定代表人送达
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10%,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人支
付。
7.4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 特别提醒:
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
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代理机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北路 地址:洪山区东湖路 181 号(楚天 181 文化创意
产业园 A 栋 2 层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508655600 电话:13667175913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4
传 真: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