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翟港还建房附属工程(箱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翟港还建房附属工程(箱涵)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浠水县泽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泽润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附属工程(箱涵)南起闻一多大道,北至尚家岭路,箱涵具体走向将
沿翟港还建小区西侧规划的道路红线边线平行建设,全长约 368.952 ㎡。入口接现状涵洞,
出口做至 K0+368.952 处。计划投资约 230 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
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 计划工期:工期 90 日历天(以投标工期为准)。
2.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本次招标范围是: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
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1.5 本招标项目将使用商务诚信评标法,投标申请人必须加入浠水县施工企业诚信综
合评价体系库,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否则将不参与评审。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
的;
3.2.5 近三年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2 日 23:59 时前均可报名。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 元由企业网银提交,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下载的截止时
间为:2014 年 12 月 22 日 23:59 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万元,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 年 12 月 22 日 23:59
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4 网上注册、网上投标、交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5.4.1 报名网址: 登录浠水 县公共资 源交易网进入 网上投标 系统。(网址 :
http://www.xsggzy.org.cn/)。
5.4.2 网上注册:实行开放式注册,投标人必须先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
行,直接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
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必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
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并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
网银)。
5.4.3 只有开通了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才能在浠水
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企业注册。
5.4.4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提
交且第一支付渠道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
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直接通过高级版企业网银提交;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
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营业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再通过该账户网银提交
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时将从基本账户转至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
农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始凭证随同投标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否则视为废标)。
5.4.5 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或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支
付,只有支付了资料费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4.6 只有按规定提交了保证金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5.4.7 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 24 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
资料、交费、提交保证金等。
5.4.8 详情请查询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
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58 号),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00 时整 。逾期送达或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
档案。
6.3 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第二代身份
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2003】857 号文由中标
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2 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 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3 本项目中标人须派驻一名固定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在工地管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
工程管理人员,如有将作为废标处理。
7.4 本项目中标后必须接受县政府投资稽查专班检查,对缺岗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
实行 5000.00 元/人次扣款,并记入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7.5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6 特别提醒:投标人登录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据“关于建立施工企业诚信综
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中办理企业入库相关程序,入库后的企业系统自动形成诚信
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招标项目中诚信综合评价的计分依据。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泽润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58 号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 128 号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13-4289289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 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