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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HBXS-201904QT-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9 09:56:34

浠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HBXS-201904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1904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浠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浠发改环资【2019】2号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招标人为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浠水河流域范围内清泉镇、兰溪镇
     建设规模:拟对清泉镇、兰溪镇13座村庄先行示范建设小型集中污水处理站站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试运转、试生产直至达产达标并负责五年的运行维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清泉镇袁畈村1座、许畈村1座、道人桥社区2座、翟铺村1座、三台村2座、河口村1座,共8个村庄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示范建设,投资约440万元;二标段:兰溪镇花鼓石村1座、延寿庵村1座、六神港村3座,共5个村庄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示范建设,投资约275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6月03日
     合同估算价:715.00万元
  2.3其他:(注:参与投标的各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并同时对二个标段分别作出合理报价,同时参加以上两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每个标段(包)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1(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证书(水污染冶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保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施工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清单及有效的劳务合同原件。 3.1.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年和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的; 3.2.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信用中国”官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7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被列入黑名单的; 3.3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4月10日至2019年04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代理机构: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
    地址: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高女士
    电话:
13307251555
    电话:
1380725575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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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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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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