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新铺河(夹河桥—河东街段)截污纳管改建工程EPC总承包(HBXS-202206SZ-01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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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S-202206SZ-0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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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新铺河(夹河桥—河东街段)截污纳管改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202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浠水河以南,发展大道以北,双桥路以东,冠乔实验学校以西及周边片区。 建设规模:新铺河北岸:沿新铺河北岸新建 DN600 污水管道,采用混凝土满包处理以保证管道密闭性,管道收集北岸居民生活污水,敷设管道约814m;新铺河南岸:沿新铺河南岸新建 DN400-DN800 污水管道,采用混凝土满包处理以保证管道密闭性,管道收集南岸居民生活污水,并转输翡翠路规划新建DN800污水管,敷设管道约887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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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 及后续服务,包括出具全部施工图设计文本及电子文件,取得施工图审 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和按照技术规范编制预算以及其他资料等内容)、设备材料采购与 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修复及质量 保修工作等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20 合同估算价:1480.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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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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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1.3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④拟派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
⑤以上人员需提供 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前,公司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1.4 投标人自 2017 年0 6 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类似业绩。 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 ②至少一个项目合同投资额在人民币1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 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9 年、2020年、2021 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6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 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5)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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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11日至2022年06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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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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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 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浠政发[2021]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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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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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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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