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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区亮化提档升级工程EPC总承包(HBXS-202011QG-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19:32:13

浠水县城区亮化提档升级工程EPC总承包(HBXS-202011QG-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011QG-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浠水县城区亮化提档升级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浠发改投资〔2020〕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人为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浠水县城区亮化提档升级工程EPC总承包(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浠水县城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重点建筑、公园及桥梁,共选取了浠水火车站、浠水体育馆、人民会堂、月湖公园内重要节点(游客中心、月牙雕塑、古城墙、亭子、栈道、廊架、仿古建筑、九孔桥及其他桥梁、景观广场)、浠水三桥、浠水四桥等地进行亮化,建设内容包括洗墙灯、投光灯、像素点光源配置安装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2-02
合同估算价:983.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0月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类似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 3.1.3、人员要求:本工程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 备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上述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1.6、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反映经营状态良好,未发生亏损。 3.1.7、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仅允许1家设计企业与1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施工企业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④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⑤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
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戏台巷50号
地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3号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高女士
电话:
18171700646
电话:
0713-4435999/1380725575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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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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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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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0年11月05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