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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水产标准化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浠水项目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1-07 00:00:00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水产标准化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浠水项目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水产标准化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浠水项目区工程已由湖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 ,招标人为浠水县水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申请人须登录“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下载并填报《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总建设面积约1万亩,其中2000亩核心示范区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8000亩辐射区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投资额约250万元;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涵盖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策湖片和巴河片;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拟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道路水系等工程,涉及罗湖区域,其施工项目包括3.5米宽、1.54公里长的水泥路;3米宽、 2.55公里长的石子路;泵站2座;桥2座;T型槽长675m;砌标示牌等项目,投资约100万元。

第二标段为策湖草鱼堰至仙女庙水泥路工程,3.5m宽、2.33公里长,预计投资70万元。

第三标段为巴河东堤水泥路工程,涉及巴河区域,3.5m宽、22cm厚的水泥路,全长3.006公里,预计投资8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3凡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的方法

5.1 请申请人于2010172010 11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分至11 时,下午2分至 4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和《浠水县综合招投标投标报名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原件等提出报名申请。

5.2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包括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投标文件的递交与相关资料的领取、退还。非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参与投标活动将不予受理。对能出具由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委托书的,除在投标报名、踏勘答疑和开标环节以外,可委托本公司其他人员办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113下午430时止。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基本帐户。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4 参与报名后,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52010年度首次参与我县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未按规定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登记备案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将被拒绝。如企业基本帐户发生变更,须提供有关有效证明原件。

 

6、摇号划分标段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6.1本项目拟划分三个标段,于2010114上午9时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举行本项目的摇号划分标段会议,并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摇号划分标段人员须为企业的法人或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并核对身份,未按规定时间(2010113上午9时前)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0 年1月14日至2010118下午4时止(不休),地点为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400元,图纸制作费6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23上午9时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前递交。

7.2本项目的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房服[2009]45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黄冈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浠水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水产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丽文路                    址:浠水县建设局对面                       

  编:438200                          编:438200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 人:先生                     

    话:13034488123                   话:07134263748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浠水县综合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xsggzy.org.cn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浠水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

    号: 420016766390530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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