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浠水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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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S-202305QG-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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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浠水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资金和亚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资金51%,亚行贷款49%,招标人为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冈市浠水。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括三个子项目,浠水县生态保护与修复子项目、绿色产业发展子项目、机构能力建设和提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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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库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征拆和移民报告、编制社会安保尽职调查报告、财务咨询、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以及成果文件翻译等。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100日历天,其中具体服务期限以配合本次贷款项目的实施进度为准,且完成各项咨询服务。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434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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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投标人须协助招标人申请亚行贷款1亿美金,并确保该贷款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用于建设“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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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勘察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其它咨询资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及《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规定,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若为联合体,任意一家成员单位备案即可,但备案成员单位须承担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2、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须具备以下列执业资格中的至少一项:(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3)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4)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5)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
3、专业咨询负责人:(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岩土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2)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4)其它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5)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咨询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咨询负责人之间不得相互兼任。
4、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 5 年(近 5年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单项合同范围包含前期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中的两项及以上,且必须包括工程设计内容的(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近三年均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 (自行承诺):(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近三年(2019 年 12 月 1 日至今)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格式详见“其他文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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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07日至2023年05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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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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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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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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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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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